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獨角獸、瞪羚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
贛府廳字〔2019〕1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加快獨角獸、瞪羚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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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獨角獸、瞪羚企業發展十二條措施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步伐,促進獨角獸、瞪羚企業加快發展壯大,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獨角獸、瞪羚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1.建立評選發布機制。根據既定標準,分類發掘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種子獨角獸企業,瞪羚、潛在瞪羚企業,一年一評選,跟蹤研究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發展態勢,定期發布評選企業榜單和發展報告,打造科技型高成長企業標桿。(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給予入選獎勵。省財政科技資金對于首次入選的江西省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種子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分別給予4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入選獎勵,獎勵經費主要用于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各市、縣(區)政府給予配套獎勵。(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3.給予精準政策扶持。針對具有顛覆傳統產業變革的獨角獸企業及培育企業進行政策突破與創新,建立動態政策需求上報機制。對發展勢頭迅猛、技術創新特別突出、影響力極大的獨角獸企業及培育企業可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4.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力度。支持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開展研發活動,積極引導和幫助其申報各類研發計劃。對申報具有顛覆式創新、推動新技術和新模式應用的項目,在優先推薦申報國家項目的同時,省內將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5.推動高水平研發機構建設。支持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建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對新獲批建的國家級研發平臺,按已有政策給予相應經費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6.加強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與培育。支持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引進和培育各類急需緊缺優秀高層次人才,引導企業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才申報省“雙千計劃”等人才引進和培育支持計劃。對于引進具有引領性、原創性、突破性技術的國際國內頂尖人才(團隊),可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協)
7.支持企業對接資本市場。密切關注證監會、香港交易所等針對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的政策動向,及時組織新政培訓會,幫助企業及時、準確了解政策,并積極協助對接上市輔導機構,加強對企業的精準上市輔導。支持符合條件的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融資發展,支持企業發行公司債券融資。(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江西證監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科技廳)
8.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放大政府引導基金的杠桿作用,與銀行融資產品探索形成投貸聯動。各類政府引導基金重點保障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融資需求,將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作為政策性擔保公司重點擔保對象。鼓勵獨角獸及培育企業獲得各類創投機構投資。(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省科技廳)
9.優化科技金融生態。建設完善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不斷拓寬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的融資渠道,推廣使用江西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鼓勵商業銀行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主動授信,并結合風險補償、政策性融資擔保等方式,著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財政廳)
10.加大創新券的發放力度。進一步擴大科技創新券補貼范圍和額度,重點補貼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購買研究開發服務、技術轉移服務、檢驗檢測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科技培訓服務、商業模式概念驗證等科技服務及創業服務的經費支出。(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11.搭建企業服務平臺。組建獨角獸、瞪羚企業俱樂部,組織產品推介會、合作交流會、行業發展論壇等活動,并為獨角獸、瞪羚企業的培育企業搭建項目路演、產品推廣、投融資對接、技術交流等平臺,降低企業對外宣傳和交流合作成本。(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
12.提供精準服務。針對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建立問題日常收集、分級處理、定期會商、及時解決機制。按照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的不同情況,加強調研,精準服務,重點協調解決獨角獸、瞪羚企業及培育企業成長階段的突出問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